第(3/3)页 接下来一句“流浪在拉萨街头,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”,却是瞬间引爆一众读者。 从原来的大气磅礴瞬间到柔情似水,虽然看起来画风有一些不对,但却充满着无比的艺术性。 布达拉宫vs拉萨街头,雪域最大的王vs最美的情朗,即充满对立,又仿佛一体。 如此经典的诗句,你说,又如何不引爆一众读者呢? “上帝,这是我看过的最为霸气,最为牛叉的一首现代诗。” “是的,给我的感觉就是震撼。我没想到,现代诗也能写出这样的风格。” “尼玛,这样的诗简直和读风萧萧兮易水寒一样的感觉,佩服,佩服,无比的佩服。” 只是,这一首诗除了大气磅礴之外,他似乎还告诉我们另一层道理。 比如,这首诗主人公的身份。 住进布达拉宫,我是雪域最大的王。 布达拉宫是哪里? 你会说,这是一个旅游胜地。 妹的,你们这一些二货。 布达拉宫除了是旅游圣地之外,他还是宗教圣地。 诗人住进布达拉宫,你能想像诗人现在的身份是什么? 完了。 完了。 凡尘先生看来真去当和尚了。 如果说此前还不太确定凡尘先生到底是什么身份。 那么,这一首诗出现之后,一众支持者差点有一些跌倒在地。 === ps:上一章出现一个小bug,将天下第一白写的“世间安得双全法”记成了是凡尘笔名写的。坑呐,三个笔名连小白都搞得神经错乱。看来,什么时候得考虑一下让三个笔名合为一体,也免得未来再犯这样的错。(未完待续。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