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、胡思出狱-《金色菊花》
第(3/3)页
《卖茶女》剧组
一九六九年八月x日
据开结婚证人员的回忆,好象开了两张,一张是空的,登记在案的两张,一是胡思与赵金菊,二是白天椒与胡天亮的,第三张没有登记,是漏洞,被刘雷与涂一红填空了,这与本案无关。关键是胡思与赵金菊的有案可查。是办了结婚证的,这就够了。既然结婚证是只凭介绍信就可领取,他们合理合法的结婚证,是具有法律效应的。关于工作上的漏洞别人错了,不归他们负责可作另案处理,这里不去说 。
胡博进行了第三次探监,这次他给哥哥交底了,说你的问题是设计陷害了赵金菊,要负一定的责任,若是赵金菊能原谅哥哥,问题就好解决了,她自己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。他请示胡思说:“要不要我们去做做赵金菊的工作,据秀英讲,她肚子里还怀着胡家的骨肉呢?要不要把小孩要回来?”
胡思说:“是我不对,我害了她,我没有脸面去求她,就让她自由吧!小孩的事以后再说,只要能让我早点出来就好了,这里的日子实在不好过!”
根据法律:第一告已撤,第二告是无意中控告的,不属主告。若当时强奸即举报则属控告。后又和被告结婚,法律上允许,这是给被告的宽容,既然主告已宽容被告,被告也就谈不上为被告了。又查结婚证符合当时的法律手续,不能说无效。为了帮助教育胡思,改判劳动教养一年,监外执行,由原单位负责监督执行。胡思从进去(四月底)到出来(十一月初),在里面待了刚好半年。
经过胡博、洪秀英俩位法律学学士的努力,胡思回到了原单位,接受监外劳动教养一年。
这种事在文艺界不算什么大错(别的界也是有的),只要是不触犯法律,谁管那么多?回来就得工作,干什么?当导演呀,可当时国家的电影萧条,是没有什么片子可拍的,况且是名气不大还有点问题的导演呢?学习、反思,适当劳动就是他的生活。
一九七一年八月,胡博再次来上海看望哥哥。胡思已自由了,什么监督,屁话,谁吃了饭没有事来管他。胡博问哥哥,赵金菊生的是男娃女娃,胡思说,不清楚!
“你怎么不当面去问呢?”胡博说。
“问谁呀,地址都没有,就是有地址也不好开口问,算了吧,以后再说。”看来胡思有改好的迹象,他自觉改造,不需要别人监督了,只不过还是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安排。
wap.
/111/111631/28960839.html
第(3/3)页